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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一改两为”会议精神,进一步了解企业和群众诉求,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省药监局继民声呼应事项快速响应工作机制建立运行后,本着“即收即办、办就办好”的原则,着力提升服务质效,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建立不满意必回访制度。

根据不满意必回访制度,凡对省本级办理的投诉举报及咨询办理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企业和群众,均为回访对象,确保不满意回访率达100%。

不满意必回访制度明确了回访工作内容、回访形式和问题处理等事项,以期通过电话回访、信函回访、邮件回访等形式,积极发挥投诉举报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听取群众和企业对药品投诉举报咨询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企业和群众不满意事项一盯到底、跟踪问效,主动接受群众的“审阅”,实实在在为企业和群众解决盲点、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升投诉举报办理工作时效和质量,真正让群众满意,让群众说好。同时,注重分析研判,在防范化解监管风险的同时,扎实做好投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提出处置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更好地服务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大局。(石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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