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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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指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徒法不足以自行”,领导干部要自觉站稳法治建设“C位”,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让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高悬法纪明镜,以学增信站稳尊法“C位”。尊法是树立法治信仰、推进法治建设的前提,也是每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之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围绕《意见》提出的“应知应会”这一基本要求,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本行业本领域的法律法规等,避免“大呼隆”“一锅炖”,有的放矢、全面深刻理解自身岗位责任与义务,自觉用法治思想规范行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成果转化为不可撼动的理想信念,培养法律至上的信仰,发自内心敬畏法律、尊重法律,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明晰从政尺度,以信促行站稳守法“C位”。古人说,民“以吏为师”。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强弱、法治水平的高低人民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直接关系着依法治国成效好坏。作为“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想清楚权力来自哪里,权力界限划在哪里,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绝不能心存侥幸指望法外开恩,获得免罪的“丹书铁券”。只有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才能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营造崇尚法治、激浊扬清的良好政治生态。

紧握法律戒尺,执规必严站稳用法“C位”。“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领导干部作为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执政主体,若是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那法律就会成为“橡皮泥”“稻草人”,严重影响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方式,科学统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紧握法律戒尺,严守法律底线,杜绝以言代法、徇私枉法,以实际行动带动法治思想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作者单位:潍坊市坊子区委组织部)

策划:兰传斌

统筹:吴永功

记者:蔡继钗

(大众日报 山东党建云平台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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