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育津贴领取

兰州市参保女职工按180天发放生育津贴,男职工按30天发放护理假津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按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缴费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的平均工资基数计算。

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参保人员,待产假或计生假结束的次月,准备相关资料进行津贴申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待遇的等待期由生产前连续缴费6个月及生产后连续缴费6个月方可享受,调整为生产前连续缴费12个月的次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待遇。

提交材料:

①《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

②《生育登记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经办机构留存复印件);

③实施产科生育项目或计划生育项目住院时的诊断证明;

④实施计划生育项目时门诊的诊断证明或门诊回执单;

⑤收费票据原件;

⑥死胎需提供《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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