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资料图】

任 免 名 单

(2023年4月25日南昌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王绍江为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锡平为南昌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金华为南昌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 敏为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欧阳小敏为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谢 芸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陈建华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焦 伟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黄 琳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欧阳晓明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黄 荔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庭长;

邹艳风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邓 晖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周朝阳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龚 江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吴红龙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周治国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周中瑞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李俊文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万鹏跃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万卫华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曾树华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钟 鸣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郑 剑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段志亮为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江新忠的南昌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刘 敏的南昌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刘锡平的南昌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雄斌的南昌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金华的南昌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绍江的南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欧阳小敏的南昌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 峥的南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段 毅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建华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焦 伟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谢 芸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万俊健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黄 琳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周治国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吴红龙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黄 荔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廖江川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高 虹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龙军的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余 俐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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