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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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5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12,282,927.79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润比例为 64.41%。

转增 52,266,683 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6,666,700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58,933,383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

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

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

等各种因素,审议决策机制完备、分配标准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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