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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记者苏定伟 实习生陈娟娟 杨方雷

只需用手机发个消息,就能获得不菲的“兼职费”;在家动动手指,就能“日入百元”。8月13日,四川南充公安在官方微信专门发布警示案例,在这个暑假,专门针对在校学生的“兼职陷阱”正卷土而来。

稍有不慎就会沦为电诈“帮凶”,最终跌入“深渊”。

14岁初中生小袁在网络聊天时,将微信账号出租给他人获利200元。谁料,租其微信账号者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利用小袁微信账号进行刷单“引流”由此诈骗20余万元……因将微信账号租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小袁被纳入信用惩戒,5年内被限制进行非柜面业务:即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

“高价收v,不想卖的可以租,50元/天。”“出租微信加我,长期有效。”“注册1年、绑定手机,有交易记录。”微信还能出租?账号密码借出去几天,就有几百块到手?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中发现,不法分子为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躲避法律打击,利用部分群众爱占小便宜的心理,在网上以每天30~50元不等的价钱,租赁对方实名注册的微信账号,继而实施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

微信明令禁止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行为,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恶意账号,一经发现确认,微信安全系统会马上封停。不法分子必须找到新的可用账号才能继续他们的违法违规活动,“租号”,就是不法分子想出来的一种解决办法。公安机关提醒:出售、出租、出借QQ、微信、手机卡等不仅容易泄露个人隐私,极有可能被对方用于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由此给自己带来巨大风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南充一名高中生聂某得知,在网上兼职群发短信可以获利1元/条,便利用自己的手机群发至诈骗QQ群,并发展同学下线共9人获利350元,骗子利用Q群诈骗17万余元,聂某被行政处罚。

3名在校大学生暑假期间在聊天软件上,受陌生人邀约组建“GOIP”设备,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通话服务,非法获利共计3万余元,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南充公安提醒,“GOIP”设备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能将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利用手机卡插在“GOIP”卡口或者使用两台手机搭建简易GOIP设备。境外诈骗分子远程控制设备通过互联网连接该设备进行拨打电话,被拨打的手机所显示的号码为插入该口的手机卡号。切莫被所谓的“高薪”蒙骗,架设VOIP、GOIP等虚拟拨号设备,成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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