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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三中院发布劳动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某妇产医院开展员工微信朋友圈推广活动,要求全体员工每日推广信息,未达标者按照200元/人扣发薪酬。员工陈某因未按要求转发,医院共计扣除陈某10000元,解除劳动合同。一审法院判决该妇产医院补发陈某工资10000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809.6元。妇产医院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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