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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冻结后,通过短信发了一条链接裁判文书,文书还是前半个月的日期,通过里面的内容查看,申请单位与本人没有任何直接关系,本人从未听说过有这个单位和法人与本人有什么资金来往关系。而且本人在内蒙古,法院竟然是湖南省,已超出自己的管辖范围。同时法院也不核查任何信息,只是通过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果断执行,没有考虑到在这些为了生活而生活的人,就因为直接冻结导致本人下午饿的头晕眼花,没有吃饭的钱,身体健康受到极大的伤害,冻结可以请核查与本人有没有直接关系,冻结的时候能留点吃饭的钱不,为人民服务的坑人民,没有全面考虑到受害方该怎么活着。这就是人民最崇高至上的法院。

请多方面考虑下,也请核查一下是否属于你们管辖范围,需要本人到湖南法院开庭吗?申请执行的单位到底与本人有那些方面的联系或关系。为什么会出现一个连本人都不知道单位和法人,他们是谁?他们代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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