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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黑龙江新闻8月15日电(郭富山)我叫王艳新,是穆棱市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法官,已经在执行岗位上工作了13年。我深知,执行不但要注重法律效果,更应该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主动走入当事人内心深处,用心用情为百姓办好实事。

近日,我带领执行团队奔赴辖区地处偏远的共和乡执行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两人是多年的老邻居,邻里关系一直比较融洽。今年初,张某向李某借了3万元,用于购买种子化肥,约定一个月后偿还。到期后,李某多次催要,张某一直拖延至今未还,双方矛盾不断激化,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法院。了解案情后,我意识到,双方当事人只是一时置气,和解的可能性较大。我电话联系了村干部共同参与调解,力求将双方矛盾化解在萌芽。

在到达村子后,突降暴雨。由于该村地势较低,水流湍急,路面积水严重,低洼地段积水已经没过车轮。赶往村里的张某被困在途中,不敢前进。据天气预报,一会儿还会迎来暴雨,于是我赶忙带领干警驱车寻找到被执行人,将其带到安全地带。在见到法院警车那一刻,面对积水手足无措的张某深受感动,握住我的手反复表示感谢。

最终,双方当事人顺利见面,在我的调解下,张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即履行了还款义务,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握手言和,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虽然路况艰难,但法院人执行脚步不会停止,司法温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足以温暖我的胸膛,风雨多艰,前路漫长,执行之心,勇毅为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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